学习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感

学习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党的建设各个领域,都需要一整套制度作准则和规程。按照这一要求,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核心在于服务,关键在于把组织的功能定位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用刚性的制度约束来强化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的工作开展的重大举措。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地位,更有利于调动作用发挥。当前基层党组织始终把引导广大党员解决群众的问题作为第一要务,但还有部分软弱涣散党组织,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上存在差距,不能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很好地进行职能转变,对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条例明确了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地位,明确了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这就促使我们要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在工作中要真正发挥核心作用。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职责设置,更有利于管理科学化。条例乡镇、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立、换届,包括班子的配备等情况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立进行了规范,使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更加规范科学。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内容,更有利理清努力方向。在实践工作中,个别村级党组织对经济建设抓的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致使党组织的号召力下降。条例明确规定了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分别承担的六大基本职责任务,同时对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内容都做了详实的规定,给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促使基层党组织在下步工作中发展集体经济,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下力气,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是进一步规范自身建设,更有利于党员队员作用发挥。当前部分农村因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流动党员较多、留守党员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党员对党组织事务参与度不高,至使党员对党组织缺少认同感,党组织作用发挥难的现象。条例对党员队员建设管理,特别是对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党员民主评议等日常管理都做了明确要求,使得我们在下步工作更加应该加强对村级党员学习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增强党组织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