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个人事迹材料---坚持法律信仰,维护公平正义

***,女,汉族,生于1980年1月,甘肃宁县人,中共党员,镇原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2005年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自2006年进入镇原县检察院工作以来,她满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情,十多年如一日,爱岗敬业,默默奉献,以一个检察官的使命与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她先后在侦监科、反渎局、公诉科、刑检一部工作,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她都从严要求自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先后参与办理侦监案件二百多起,自侦案件二十多起,承办审查起诉案件五百多起,用认真执着书写了精彩的检察岁月,用努力奋斗谱写了真诚的检察情怀。2014年她被评为全省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优秀辩手;
2016年获得庆阳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最佳辩手称号,同时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同年被镇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选举为镇原县法制委员会委员;
2017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8年被镇原县人大常委会聘请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顾问,同年被授予镇原县“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019年被评为庆阳市优秀公诉人;
2020年被评为镇原县三八红旗手;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她用实际行动,鲜活生动地诠释了一名人民检察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神圣使命,实现了自己心中的坚守与追求。

追求法律真谛的路上,她把法律当做信仰。2006年4月1日对姜文娟来说,是一个终生难忘的日子。十多年过去了,她依然会向同事们说起那一天正式到检察院报到的情景,她说,当她站在检察院煜煜生辉的检徽下时,内心充满自豪与骄傲,这一天,她为自己成为一名检察干警而倍感光荣,职业荣誉感从此在心里扎根。从这一天起,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就成了她的目标,从此便把自己的生活与检察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她常说,作为法律人,个人的力量虽然弱小,但汇流成川,中国法治的进步需要每一个法律人的坚持和维护。她深知作为一名行使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官,更需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宗旨。要坚定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理想信念,发自内心地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多年来,她忠诚法律、清廉执法,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踏实工作,实现着自己的法律信仰,把法律当作信仰,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学习上,她勤学苦练,努力钻研。从侦监科、反渎局、公诉科再到刑检一部,她始终不放松对业务的学习,爱学习、爱钻研是她的特点。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充电,于2011年通过了司法考试a证。到现在仍然保持着每年听司法考试讲座的习惯,学习最新的司法解释,学习刑法前沿理论,她不放松、不懈怠,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在侦监科做书记员兼科室内勤期间,她积极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在很短时间内就适应了科室工作。调至反渎局工作后,她快速转变角色,在查办国家“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案件中,涉及全县十几个乡镇几万户农户,四十多天加班加点,清查十几户家电销售商账簿,录入家电下乡补贴数据几十万条,复印证据资料数万份,入户核查上千家,同时协助查办了危害民生民利、危害能源资源专项活动案等多起有影响、人民群众关注的渎职犯罪案件,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调到公诉科以后,她从填写一份份告知书开始,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写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学习,所承办的案件也从最初简单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逐渐转向疑难案件和重大要案。她勤思善学,边学边干,一点一滴地积累经验,从青涩走向成熟,直到成为业务骨干。为了能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考验的案件,她时时刻刻抱着“认真再认真”的心态,慎重对待每起案件,从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而是凭着自己不断地努力,刻苦地钻研,解决遇到的每一个难题。2014年她参与办理了省交通厅专案周某等人行贿受贿案件,面对几十本厚厚的案卷,几十起复杂的犯罪事实,她加班加点,抽丝剥茧,仔细审查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历经几个月,终于圆满完成办案任务。2019年,她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承办了李某某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从提前介入到案件受理,从提起公诉到一审开庭,她带领办案组成员一起放弃了节假日和周末,加班加点,经过“白加黑”、“5+2”的常态化努力工作,使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条件,依法提起公诉。2019年11月19日至21日,经过3天紧张有序的庭审,该案在西峰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庭审工作顺利结束。她用忠诚拼搏、攻坚克难的政治担当,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依法严厉惩治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工作中,她刚正不阿,恪尽职守。她深知刑检部门是检察机关业务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的部门,公诉工作更是直接关系到具体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接受刑罚处罚,从而可能影响其一生的重要工作,决不容许有半点懈怠。由于公诉工作的特点,难免会遇到各种情况,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在办案中,曾经有人通过各种关系和渠道,请她在办案中网开一面,对此,她严词拒绝,秉公办案,不为利所惑,不为诱所动。2013年,她办理一起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案件中,依法提出无逮捕必要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决定作出后,她没有草草结案,而是通过做双方家属的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和解协议,使嫌疑人得到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父亲专门在下班后找到她,硬要塞给她一个信封表示感谢,她说,我是在用我的所学和良知代表检察院工作,如果你要感谢我,请日后相信法律并告知更多的人遵守法律,而不是以这样的方式。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偷偷将一万块钱塞到她的书下,被她发现后坚决拒绝,她说如果你以为法律是可以用金钱买到的,你就小看了我们这些检察官,如果你愿意相信我们,法律自会公正处理,一番话让犯罪嫌疑人惭愧不已,当即表示愿意认罪伏法……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她用一个检察官的职业操守,书写了对法律、对党、对人民的忠诚。打铁还需自身硬。2013年,她审查起诉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该案系当地群众因土地征收引发,牵涉人数之广,影响之大前所未有。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和村民多方上访请愿,社会各界也在给办案人员增加压力。但她毫不畏惧,全身心地投入到办案中。她和书记员加班加点,亲自到农户家中了解情况,到案发现场实地勘查,向多位证人调查取证,阅读了大量的卷宗和证据材料,撰写了五千多字的公诉意见、庭审提纲和十几页的举证提纲,为出庭公诉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庭审时,面对满满当当的听众席,面对六名辩护律师,面对被告人的无罪辩解,她沉着冷静,举证有条不紊,答辩入情入理,边出示证据,边以事实和法律对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观点一一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最终,使两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全部做了有罪判决,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这些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她深知,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而责任心又是公诉工作对公诉人的第一要求,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坚持以证据审查为中心,严把案件质量关,保证法律的公正实施,决不让一个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生活中,她真诚善良,乐于助人。她是法庭上唇枪舌剑、英姿飒爽的女检察官,也是生活中风风火火、快人快语的女汉子。从最初刚出校门的稚嫩大学生到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在这背后,她付出了很多的汗水与努力。她一心扑在工作上,每天急匆匆地在单位、法庭、看守所中来回奔波,生活得简单而充实。她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工作上的事不含糊、不打折,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始终坚守着让自己成为一名优秀检察官的梦想。法庭上她铁面无私,唇枪舌剑。生活中,她又是一个充满柔情的女检察官。2013年她被确定为未成年案件办案组组长,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批捕及审查起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她认真查找未成年嫌疑人犯罪的背后原因,帮助其改过自新;
审查案卷时,她细之又细,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每次讯问时,她都苦口婆心,劝说那些犯错的孩子们能从内心悔过,走上正道。面对走错路的孩子,她走访家属及学校,形成共同帮教合力。面对主观恶性较小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她依法提出从轻处理意见。2015年,在办理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中,她发现在押犯罪嫌疑人家中有一对年幼的儿女无人照顾,女儿八岁上二年级,儿子七岁上一年级,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后,一对儿女生活无依无靠,她一边公正审查案件,一边到犯罪嫌疑人家里走访,犯罪嫌疑人的家在边远山区,她和书记员徒步四十多分钟到达犯罪嫌疑人家里,看到的贫穷程度超过她的想象,一家四口人住在两只破败的窑洞里,窑洞墙壁上的裂缝诉说着年代的久远,窑洞里炕上的被子已经看不出颜色了,犯罪嫌疑人年迈的父母身患疾病,拄拐而行无劳动能力,现在又要承担两个孙子的生活,日子十分艰难。两个孩子每天要步行一个多小时才能到学校,眼前的一切让这个平日坚强的女检察官十分心酸,她拿出身上的几百元钱交到老人手里,后找到孩子所在学校校长和班主任老师,了解了孩子的学习情况,请求学校对这两个特殊孩子予以关照,并特意叮嘱学校保护孩子的自尊,不要告知其真实情况,学校当即表示会解决孩子的食宿。之后,她又与村干部沟通、协调解决了两个孩子的低保问题。该案犯罪嫌疑人最终被依法判处,法庭上他并不知道指控他犯罪的女检察官背后的付出,2017年刑满释放回到家里得知情况后,他专程到县检察院找到办案人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本分做人。2016年,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她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嫌疑人因受被害人辱骂而产生报复盗窃的动机,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其对所犯罪行十分后悔,尤其是提到他的父母时,他悔泪长流,说明这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孩子,考虑到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的特点,她依法提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得到了从轻处罚,其本人和父母非常感激,表示从今后要遵纪守法,绝不再干违法之事。2018年,她依法对一名因父亲交通事故去世而与家人一起闹访机关单位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的未成年人杜某某做了相对不起诉,使其能继续在校园学习。她以女性的柔情和母亲的心怀,真诚感化挽救每一个未成年嫌疑人,把真情为民的公仆情怀植入心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检察官执法为民的使命。

参加工作十五年来,姜文娟把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奉献给了她所热爱的检察事业。做为一名基层女检察官,她始终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忱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赤子之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力量,绽放检察官的风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