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知

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知

各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

反映各村和各有关部门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充分展示专项斗争成效,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现就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的实施方案要求,运用各种形式持续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深入阐释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充分报道各村和各有关部门推出的具体举措,及时反映专项斗争所取得的重大战果,大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全力支持和社会治安秩序好转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宣传重点

(一)着力宣传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突出专项斗争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着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突出专项斗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三)着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成就。突出全镇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为和重大战果,展示zd机关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新气象新作为。

(四)着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重点领域的进展情况。

突出全镇各部门严厉打击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的“村霸”,在建筑工程、商贸集市、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的“行霸”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所取得的成效。

(五)着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亮点。突出各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案、严防冤假错案,深挖“保护伞”、及时惩治腐败分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滋生土壤,强化重点行业监管,筑牢源头预防的情况。

(六)着力宣传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面评价和积极参与。突出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得到迅速处理,人民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百姓身边的不法行为得到及时整治等方面的良好反响。

三、宣传方式

(一)做好统筹谋划。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对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加强统筹、整体把握,结合工作需要,主动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在侦查、起诉、庭审等各环节都可以选择典型个案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二)开展多样宣传。积极适应分众化传播趋势,灵活运用不同媒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利用赶圩、祭扫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制作适应网络传播的场景应用、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严肃宣传纪律。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超越司法程序阶段进行报道,不对尚未审结的案件作定性报道。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和重大工作举措,宣传报道前应及时向上级机关或镇扫黑办报告备案。加强日常舆情监测,制定舆情工作方案,对可能引发的炒作做好应对处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