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目标的决胜之年、实现之年、检验之年。按照全国扫黑除恶工作“一十百千万”行动要求,持续打好“六大战役”,突出“六个紧盯”,紧密结合市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安排,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提升政治站位向提升政治定力转变,由强化斗争魄力向强化斗争韧劲转变,由面上打击向深度打透转变,由注重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坚持巩固工作成果,夯实社会基础;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治安乱象整治为突破口,以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工作能力水平,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确保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稳致远,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获得全面胜利。

一、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

(一)不断深化理论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方式,组织乡村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对标,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推动思想认识再深化、部署措施再加强。

(二)及时研究部署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研判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全年研究不少于12次,各村和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及时研究部署,抓好落实,有力有序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

(三)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应有作用,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证。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四)完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南充市阆中市博树乡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问题整改实施方案》,逐项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整改标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五)聚焦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紧扣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问题,全面调查、一抓到底,确保反映的问题全部解决到位,并从点到面加以整改到位,回应群众的呼声。

(六)突出整改效果。加强工作督导,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问题整改和乱象整治为契机,在推动解决“点”上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推进标本兼治,不断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发动群众参与,持续营造专项斗争强大声势

(七)加大战果宣传力度。加强涉黑涉恶重大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公开曝光深挖彻查“保护伞”等重大典型案例,宣传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向社会各界各广大人民群众表明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八)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根据不同受众的特点,有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创新专项斗争宣传方式,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

(九)表彰奖励先进典型。按照中央要求,对专项斗争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充分运用网络时代的话语体系,真情讴歌扫黑除恶干警的艰辛付出、流血牺牲,让人民群众为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干警点赞,为党中央决策部署点赞,不断鼓舞士气、凝聚社会正能量。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线索摸排核查质效

(十)完善线索排查机制。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信息的梳理串并,多渠道、多方式广泛收集线索,着力解决线索来源单一问题。优化举报信箱等设置,便捷群众安全举报。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实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核查属实的,一律按规定兑现奖励。严格落实保护措施,防止举报人被打击报复。

(十一)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交办线索核查办理工作,确保按期回复无积压。对有疑点的线索组织复核,确保不漏掉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十二)落实线索核查责任。加强线索核查督办管理,充分整合综治、信访、司法所、派出所等各方力量,各司其职落实核查责任,确保所有线索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核查、按时反馈。持续抓好群众实名举报“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工作,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及时回应群众期待,赢得群众支持和信任。

五、综合统筹办案力量,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十三)不断完善斗争力量。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推进专项斗争从传统领域向新领域拓展,加强黑恶犯罪新趋势、新动向的分析研判,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调整适应斗争形势,提高对新兴黑恶势力犯罪的发现打击能力,推动形成一轮又一轮打击攻势。

(十四)适时开展专项打压。坚持打早打小,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成大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治安环境治理等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新型犯罪以及不同时段案件多发、高发等规律性特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实际效果。

六、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十五)强化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紧盯刑事治安案件高发、涉黑涉恶线索举报集中、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较低的村社,由乡扫黑办统筹督办。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治安乱点的全面梳理、集中整治,限期解决区域突出问题,不断净化社会生态环境。

(十六)强化行业乱象排查整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象治理和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土地流转、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等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按时限要求全面排查、彻底整治。

(十七)强化特殊群体服务管理。根据全市三级综治中心建设统一部署,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推广应用网格化信息系统扫黑除恶模块。对排查出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加强管控,强化教育,切实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对黑恶势力刑满释放人员加强信息动态化管理,落实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解除后的无缝衔接工作,严防脱管失控,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加强对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

(十八)建立完善治乱长效机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坚持依法打击与加强监管并重,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定期排查、线索移送、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措施,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部门联动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形成治乱长效机制,提高行业日常监管能力水平。

七、严格严明执纪问责,持续用力深挖彻查“保护伞”

(十九)完善线索移送核查机制。严格落实“一线双核”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法方面与纪检监察方面之间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和核查反馈,完善纪检监察、政法、组织等部门线索联合核查制度,优先处置和有效查处涉“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对查否线索认真组织复核,防止“保护伞”被再保护。

(二十)完善纪法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对已经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但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乱点乱象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开展“回头看”,切实把“打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行业乱象治理结合起来,确保扫黑除恶治乱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

(二十一)落实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既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还要倒查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对已经查有“保护伞”但主要负责同志不清楚、不过问,严重干扰或影响案件侦办的单位和村,要加强联合督查调查,推动“破网打伞”。特别是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甚至该查不查、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相关人员,以纪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八、加强党建引领,重点整治基层建设薄弱环节

(二十二)开展软弱涣散集中整顿“回头看”。进一步夯实基层建设基础。要重点整治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地区,结合乡镇行政区域调整、村级建制调整、城乡基层治理的实际,适时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回头看”。要以乡为单位对集中整顿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要聚焦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仅靠乡村力量难以解决的,领导干部要挂点包村抓整顿,特别是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干扰渗透的村,要实行党委委书记包联,派出工作组驻村整顿。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与公安派出所所长、村党组织书记普遍谈话制度,对重点、复杂地区及时上报处理,推动基层党组织责任落实。

(二十三)持续纯洁村“两委”班子队伍。进一步建强基层党员队伍。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市级联审机制,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相关机制。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村组干部,及时依纪依法处理已查实的涉黑涉恶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时整顿、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群众意见大、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班子,纯洁基层组织队伍。持之以恒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结合村级建制调整大力推进“一肩挑”,推动“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确保村党组织对村级事务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插手村级事务。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上下功夫,进一步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模范带头作用。

(二十四)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中办1号文件)精神贯彻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强化村务公开和监督,强化依法治理水平,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在基层滋生的土壤。

(二十五)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抓好《乡党委工作运行准则》《村党组织运行规则》《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议监督”,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并落实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领导机制,引领基层党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用好农民夜校、远程教育站点等平台,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九、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二十六)加强扫黑除恶办建设。进一步充实扫黑办力量,加强政策研究,对扫黑除恶工作中突出问题,及时出台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专题会等,协调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突出问题。

(二十七)完善督导工作机制。根据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实现全覆盖,并适时组织“回头看”,推动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十、聚焦突出目标任务,不断掀起一波又一波斗争攻势

(二十八)有序推进专项斗争。注重对扫黑除恶工作规律的把握,落实好阶段性推进工作的工作态势,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阶段研究细化“施工图”,确保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轮又一轮治理,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重大问题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问题,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配备到扫黑专项斗争一线。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辖区社会治安警情明显下降,行业乱点乱象有效治理,涉黑涉恶群众信访量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